个人婚前财产的增值部分的归属需要区别是自然增值还是创收增值。
依据《婚姻法》解释(三)第五条的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
如果是自然孳息或者是自然增值的部分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除这两项之外的增值如股票分红、租金收益等应认定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