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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是否为共同债务

婚姻家庭 2020-08-24 00:31 标签: 用于 家庭生活 债务

婚后用于家庭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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