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股东享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提案权、表决权、诉讼权和异议请求权等权利。
《公司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无效。
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
或者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的,股东可以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