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婚后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是指未婚夫妻在结婚前就双方或一方名下的婚前个人财产达成协议并进行公证的行为。但事实上,已婚夫妻也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18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