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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吗

债权债务 2020-08-17 22:56 标签: 债权质押 告知 债务人

债权质押会影响到债务人的权利,所以债权质押需告知债务人。

【法律依据】

《担保法》第63条,本法所称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移交的动产为质物。

《担保法》第65条,质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被担保的主债权种类、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质物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四)质押担保的范围;

(五)质物移交的时间;

(六)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质押合同不完全具备前款规定内容的,可以补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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