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价格欺诈可以通过拨打12315电话、信件、电子邮件、网上留言等方式向物价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根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经营者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
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