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购倒卖烤烟属于非法经营烟草制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倒卖烟草专卖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倒卖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九条:“伪造、变造、买卖本法规定的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烟草专卖经营许可证等许可证件和准运证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