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是夫妻生活状态或生活方式的变化,而不是夫妻婚姻关系的性质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即使夫妻处于分居状态的,也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以,原则上,丈夫所欠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但若是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或者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由丈夫一人偿还。
【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
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
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2、《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
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