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己方无能力抚养,另一方又不给抚养费,可以以己方无力抚养为理由向法院申请变更抚养人,比如可以变更另一方为抚养人,由其承担抚养责任,己方支付抚养费,抚养费就可以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