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标价陈列究竟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五条【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