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不同意去办手续,不可以单方去办理离婚。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必须双方都到场。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