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书最少会有三份,一份交由用人单位申请理赔使用,一份交给工伤员工自行保存,另一份则由劳动保障部门存档。
工伤认定书出具之后,如果用人单位和员工对认定结果表示不服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