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人被捕后债务的处理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六条,因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形成的债权债务,由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机构负责清理清退。因参与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