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下列材料:
1.起诉状。
2.婚姻关系证明。如结婚证复印件或民政局出具的婚姻证明。
3.当事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深圳市居住证、户口本、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等经与原件核对相符的复印件。
4.证据材料。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用a4纸单面复印并整理成册,份数为被告人数+1份。
5.证据材料清单。详细列明所提交材料的名称、页数及份数,并在备注栏注明各项材料是原件或复印件。
7、送达地址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