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携带凶器盗窃以什么罪名论处

刑事辩护 2020-08-16 18:37 标签: 携带 凶器 盗窃 罪名 论处

如果只是携带凶器没使用,以盗窃罪论处;如果携带了凶器并且用来威胁受害者,则以抢劫罪论处。

【法律依据】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