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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是怎么回事

婚姻家庭 2020-08-24 06:24 标签: 人民法院 办理 协议离婚 怎么回事

在人民法院办理协议离婚通常是指符合了协议离婚的条件,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成本高,通过法院调解离婚,大多数法院都设有速裁庭、简易法庭或称便民法庭,对此这类案件若文书齐全、操作得当,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只不过法院出具的不是离婚证,而是民事调解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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