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后还可以获得,但是需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三条,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