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食毒品不构成犯罪,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的行为,可以被强制戒毒。根据《强制戒毒办法》第六条,强制戒毒期限为3个月至6个月,自入所之日起计算。
对强制戒毒期满仍未戒除毒瘾的戒毒人员,强制戒毒所可以提出意见,报原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批准,延长强制戒毒期限;但是,实际执行的强制戒毒期限连续计算不超过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