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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讨薪找哪个部门

劳动工伤 2020-09-03 02:41 标签: 工人 讨薪 部门

找劳动监察部门。如果未能取得效果,可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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