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责任主体包括的机构有:
1、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是行政机关的责任,获取政府信息,是公民的权利;
2、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3、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
【法律依据】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条,行政机关公开政府信息,应当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