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
1.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的离婚诉讼;
2. 现役军人的配偶提出的离婚诉讼;
3. 其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案件。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三条军人配偶要求离婚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