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欠下经营性债务,法院认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由双方共同来进行偿还。
【法律依据】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