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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一方给对方的礼物是否需要归还

婚姻家庭 2020-08-24 09:26 标签: 恋爱 一方 对方 礼物 需要 归还

男女恋爱期间给付财物应认定为赠与,不需要返还。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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