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有以下职责:
1、对遗嘱产生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户口注销等手续。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的财产。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相关当事人,宣布遗嘱,就遗产情况作书面报告说明。
5、按遗嘱内容分配遗产,在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继承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