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权在著作权中的体现: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