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修改权的拥有者是: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或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法律依据】 《宪法》第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
修改权在著作权中的体现: 《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三款,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著作权法》第十二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
公民死亡后,其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作者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保护。著作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保护。公民死亡后,其他权利,如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等在法律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二十条,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
作者享有修改权和署名权。 修改权的意思是著作权人自行修改、授权他人修改其作品的一种权利,一般属于著作人身权的范畴。著作权人所享有的修改权的保护年限是不受限制的,即获得法律的永久保护。 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署名权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署名或不署名的决定权、署名方式决定权、署名排列方式决定权、署名指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