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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审理离婚案件

婚姻家庭 2020-08-24 09:26 标签: 审理 离婚 案件

离婚案件一般也公开审理,但如果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其决定权在于人民法院。审理包括,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无效、判决四个阶段。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32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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