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爷爷有权去探望孙子的,得到抚养权的一方不能够剥夺爷爷的探望权,如果爷爷探望权利被阻挠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积极的维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