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编别人作品,并不必然侵犯原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改编作品,即在已有作品的基础上经过创造性的劳动而派生出来的作品,改编者对改编后的作品享有著作权。
【法律依据】
《著作权法》第十四条,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为汇编作品,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