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烧伤工伤鉴定标准的内容有:
1、头颈部重度烧伤,面积大于等于全身体表面积的8%;
2、面部皮肤损伤导致瘢痕形成,且瘢痕面积大于等于面部皮肤面积的90%。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