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笔录主要应当记明下列内容:
1、笔录名称。如开庭笔录、宣判笔录等。
2、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审判人员、书记员的姓名。
3、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住所等。如有未到庭的,应当记明未到庭的情况。
4、审判长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以及是否要求审判人员或者其他出庭人员回避的情况。
5、当事人陈述。
6、法庭对所有证据进行的调查,当事人对各种证据的辨认和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在审理过程中提出的新证据,即法庭调查的全部情况。
7、原、被告、第三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辩论时的发言。
8、原告提出增加、变更、撤回的诉讼请求,被告提出的反诉,第三人提出的诉讼请求等;以及审判人员对这些情况的处理。
9、评议和制作裁判的有关情况。
10、审判人员、书记员、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或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情况。
法庭笔录是指人民法院的书记员制作的能反映开庭审理活动真实情况的书面记录。制作法庭笔录,应当按照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顺序客观、真实、全面地记载庭审的全部过程,由合议庭成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由书记员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5日内阅读。法庭笔录经宣读或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记录无误的,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或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申请补正的,允许在笔录后面或者另页补正。
对于庭审笔录如果当事人需要查看,是可以调取庭审笔录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四十九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认为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阻碍其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的,有权向同级或者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或者控告。人民检察院对申诉或者控告应当及时进行审查,情况属实的,通知有关机关予以纠正。
2022-08-10 16:26
庭审笔录作为案件中重要的案卷材料,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有权要求复印或者拍照的。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可以查阅本案有关材料,并可以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的范围和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
诉讼代理人查阅案件材料可以摘抄或者复印。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材料,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2022-09-05 13:31
已签字的庭审笔录可以翻供。
庭审笔录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证据,就可以翻供,翻供仅限于刑事诉讼,但可能会导致延期审理,如果是确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时,翻供可能成功,失败也不会导致加重处罚,但是如果是恶意翻供可能会承担责任,并且造成诉讼资源浪费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2-08-11 11:05
已签字的庭审笔录可以翻供。
庭审笔录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有证据,就可以翻供,翻供仅限于刑事诉讼,但可能会导致延期审理,如果是确有证据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时,翻供可能成功,失败也不会导致加重处罚,但是如果是恶意翻供可能会承担责任,并且造成诉讼资源浪费的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2022-11-18 14:23
庭审笔录能作为证据。庭审笔录除了是对案件审理活动的记录外,最重要的还是以文字的形式固定了案件的相关证据。庭审笔录实际上也是一种书证,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综上所诉,庭审笔录符合书证的本质特征,因此是可以作为证据来使用的。
2021-03-09 14:30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十二)违约责任; (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