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权是指劳动者享有的法律规定的解除与用人单位劳动法律关系的权利。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条件的,也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