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弃遗产的继承人,将不再承担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义务的责任。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