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类型:
一、一般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婚后的全部财产均归夫妻共同共有,但特有财产除外的夫妻财产制度。
二、限定共同财产制。是指当事人双方协商确定一定范围内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有,共有范围外的财产均归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制度。
三、分别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婚前财产及婚后所得财产全部归各自所有,并各自行使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权的夫妻财产制度。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一款,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