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要看是否为一裁终局,如果是一裁终局就没有办法改变,如果不是,则可以在劳动仲裁败诉后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
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