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

法律咨询、律师咨询

搜索 咨询

我不想要孩子,我去打宝宝,就是引产,我想

婚姻家庭 2020-08-03 10:35 标签: 孩子 宝宝 引产
协商不成的话,可以诉讼到法院解决。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在线法律咨询
示例
[北京]推荐律师
更多>> 相关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