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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股东会会议由哪个主持?

公司法务 2020-08-20 18:58 标签: 副董事长 不能 履行 职务 股东会 会议 主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一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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