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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买房写一方名是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0-08-04 13:43 标签: 买房 一方 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
(一)》(法释[2020]30号)
第19条: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九条“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再次强调一下,不是新婚姻法而是新的司法解释)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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