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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股权怎么处理

公司法务 2020-08-29 20:58 标签: 质押股权 处理
质押股权处理:
1、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权的,质权人应当返还质物。
债务履行期届满质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物折价,也可以依法拍卖、变卖质物。
质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出质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2、为债务人质押担保的第三人,在质权人实现质权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3、质权因质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出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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