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人数比较多或者公司规模比较大的,公司可以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规定人数的董事组成,而董事会会设立一人担任董事长。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人是组织,清算组成员需是自然人。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收购公司这一行为大体上算是中等利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收购公司需注意以下事项: 1、资本、资产方面的风险。 (1)公司资产、负债以及所有者权益等问题。在决定购买公司时,要关注公司资产的构成结构、股权配置、资产担保、不良资产等情况。 (2)注册资本问题。 3、税务方面的风险。 4、可能的诉讼风险。
个体户变更法人的流程有以下流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最后变更公司基本户,变更公
《公司法》 第3条第2款,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
股东为公司债务担保承担的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公司成立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确定董事会的人数,再由股东会选举董事,然后,经选举的董事召开会议,再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的组成人员是奇数,这样便于表决。董事会开会表决时,是实行票决制,即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
非破产清算员工的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有下列职责: 1.企业发展战略与经营计划管理工作。 2.组织实施企业各项工作工作。 3.监督检查各项工作工作。 4.资源管理工作。 5.管理经营层管理人员工作。 6.对外关系管理工作。 7.企业规章制度建设与监督实施工作。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
企业改制工商登记材料: 一、《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新住所使用证明; 三、股东会决议及章程修正案或董事签字; 四、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 五、加盖公司印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有下列要求: 一、年满十八周岁的人员,可以不是股东。 二、中国内地居民需有居民身份证。 三、是港、奥、台及外国人员需提供护照等相关身份证明文件。 四、能提供十八周岁至今的简历的。 五、能提供一寸免冠证件照片的。 六、同意在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亲笔署名。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