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缴股权转让的税费以股权转让收入减除股权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
股权转让意向书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需要写明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3、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
股权对外转让协议书的写法如下: 1、首先需要写明转让方和受让方的基本信息; 2、然后需要写明股权转让的价款及支付方式、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的方式等等; 3、最后由双方签字盖章、注明日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解释: (1)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A、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B、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 C、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 D、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 E、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股权转让后的银行债务仍然有公司承担,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
公司法抽逃出资的规定: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二百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其出资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所抽逃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
公司法出资不到位的处理: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且不受诉讼时效限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
公司法不分红股东的处理:公司连续5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且符合公司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对股东会关于不分配股息红利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请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其股权。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
公司法出资规定劳务不可以出资。根据《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大股东的具体概念:大股东是指股票占比较大的股东,它表示该股东与其余的股东相比较,占比最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
公司法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
公司法定代表人持股不一定要最多。是否持股和是否担任法定代表人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不是一个具体的职务,而是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