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章,第三节。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八条规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本节规定,本节没有规定的,适用本章第一节、第二节的规定。本法所称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法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有:在公司清算过程中,债权人的利益是首要保护对象,特别是无担保债权人。规定了清算组未履行通知公告义务,拖延清算、虚假清算、导致无法清算,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92条规定: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应当依法解散,由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关于增资有下列规定: 1.第178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第179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
科技公司法人的要求如下: 1、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 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公司信托法律可以从事以下业务: 1、银信合作类信托业务。 2、基础设施类信托业务。 3、房地产类信托业务。 4、证券投资类信托业务。 5、中小企业发展类信托业务。 6、私人股权投资类信托业务。 7、资产证券化信托业务。 8、财务顾问业务。 9、债券承销业务。 10、其他信托业务。 【法律依据】 《信托法》第十条,设立信托,
跨国并购法律内容如下: 《公司法》第173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手柄,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法》第143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反垄断法》第二十条,经
公司名称核准规定如下: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七条规定,企业名称应当由以下部分依次组成:字号(或者商号,下同)、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企业名称应当冠以企业所在地省(包括自治区、直辖市,下同)或者市(包括州,下同)或者县(包括市辖区,下同)行政区划名称。 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下列企业的企业名称可以不冠以企业所在地行政区划名称: (一)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企业;
有关公司法实收资本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
公司融资的风险如下: 1、违约风险,即不能按期归还到期债务,导致企业信用受损甚至引起法律拆讼的可能性; 2、道德风险,主要是指融资团队在资金管理、资产管理、资本管理和融资过程中,由于企业团队个人原因产生的使企业利益受损的可能性,如资金体外循环等; 3、机会风险,指融资企业在融资决策及融资方案实施的过程中,因为选择了一方案或机会,从而失去其他机会的可能性; 4、法律风险,
总经理的职权和义务根据《公司法》第四十九条,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
做基金公司法人的资格要求主要是: 1.名称应符合《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允许达到规模的投资企业名称使用投资基金字样。 2.名称中的行业用语可以使用风险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基金等字样。 3.基金型:投资基金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5亿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不低于1亿元;5年内注册资本按照公司章程承诺全部到位。 4.单个投资者的投资额不低于10
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成立的条件如下: 1、非融资性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从事再担保的担保机构实收货币资金应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跨省从事担保业务应达到实收货币资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 2、发起人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专职技术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高级管理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行业政策、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从事相关行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