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并购流程一般包括的环节: 1、制定并购战略规划。 2、选择并购对象。 3、制定并购方案。 4、提交并购报告。 5、开展资产评估。 6、谈判签约。 7、办理股(产)权转让。 8、支付对价。 9、并购整合。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
商标代理机构向商标局备案,应当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备案表(按要求填写并经商标代理机构盖章、负责人签字)并提交以下文件: (一)盖有登记主管部门章戳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或者经公证的工商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商标代理机构章戳; (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公司并购法律法规的内容: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并购的相关法律条文: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并购的对价的方式: 1、现金支付。 2、股权支付。 3、混合并购支付。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八十五条,投资者可以采取要约收购、协议收购及其他合法方式收购上市公司。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作出股东会决议或者决定、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前置审批、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和对外公告、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
公司变更与注销的区别: 公司变更是指一家公司不需要解散而将其经营活动的全部(包括所有资产和负债)或其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变更给另一家企业。 公司注销是指当一家公司宣告破产,或者被其它公司收购、公司章程规定营业期限届满、公司内部分立解散,或者由于一些业务经营方式不规范被依法责令关闭,这时公司可以申请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即公司注销。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九条,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变更法人需要法人本人去,可以带身份证原件,也可以带复印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变更法人代表要提交的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企业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企业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3、《公司(企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本人签字,企业加盖公章); 4、主管部门(出资人)根据企业章程的规定和程序出具的原
企业法人变更流程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公司法》关于增加注册资本有下列规定: 1.第178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第179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
法人变更流程如下: 1.带齐资料到公司注册地所管辖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受理后5-10个工作日后领取新法人代表的执照。 2.带齐资料到质量监督管理局办理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变更,受理后2-3个工作日后领取。 3.到税务部门变更登记证,这里涉及到一个股权转让的个人所得税的问题,需要向地税部门申报和缴纳所得到股权的股东的个人所得税,还有必须出具新股东和法人的新验资报告。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