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弥补亏损方面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
公司法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的条件如下: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条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
公司法连续90天股东是指90天内或者90天以上一直持有该股份的股东,在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
公司法利润分配的限制条件如下: 1、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盈余公积金和公益金; 2、企业必须按当年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当法定盈余公积金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3、在提取盈余公积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4、企业当年发生亏损,原则上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规定,公司分配当年
一、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的主体。 二、股东会或其他股东的决议或意见。 三、对前置审批程序的关注。 四、明晰股权结构。 五、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认真分析受让股权所在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 六、股权转让协议受让人应尽量了解所受让股权的相关信息,以确定是否存在瑕疵。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
公司法控股股东的规定如下: 《公司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项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
公司法九大诉讼的具体内容如下: 1、股东权纠纷; 2、出资纠纷; 3、滥用股东权利纠纷; 4、董事、监事、经理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5、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纠纷; 6、股权转让侵权纠纷; 7、解散公司纠纷; 8、清算纠纷; 9、鉴证侵权纠纷。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
公司法经理由股东会选举没有相关规定,经理是由董事会解决任聘和解聘的,而不是由股东会选举。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第六十八条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行使职权。 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董事会成员可以兼任经理。 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法人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2.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3.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财产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五十七条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
公司法解释一二中并没有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司法解释三中关于股东抽逃出资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十二条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将出资款项转入公司账户验资后又转出; (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
公司法解释四关于增资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六条规定,股东或者公司以外的他人起诉请求认购公司新增资本、确认其为公司股东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请求认购公司新增资本纠纷案件,应当列公司为被告。 第十七条规定,原告起诉认购公司新增资本符合下列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判令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确认原告享有公司股
关于公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溯及力的理解如下: 法律的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是否适用的问题。如果适用,该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律就没有溯及了。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第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