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欠条是法人签字。公司法人的权利主要在于签署各种文件资料、合同,推进公司的运营以及主持股东大会等权利。公司法人的义务主要是按照国家法律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内容履行义务。 公司法人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独立享有民事义务的组织,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参加民事活动,为自己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的组织。即公司欠条是需要法人签字,法人签字才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
公司欠钱不还: 1.追踪财产线索,及时申请财产保全; 2.公司清算不通知,清算组成员应赔偿; 3.公司吊销不清算,股东有错要赔偿; 4.公司无法清算,股东应连带清偿。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章保全和先予执行的规定: 一是保全有范围限制,只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 二是保全措施限于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
公司法定代表人与法人是不一样的。法定代表人指依法律或法人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公司法人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13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
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登记范围有以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具备法人条件的下列企业,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办理企业法人登记: (一)全民所有制企业; (二)集体所有制企业; (三)联营企业; (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 (五)私营企业; (六)依法需要办理企业法人登记的其他企
有限责任公司以公司全部资本为限清偿债务,股东承担责任以投资额为限。如果股东没有虚假出资、欠缴出资、抽逃注册资本、转移公司财产等行为,就不必以其他财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
房地产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转让方和受让方的详细信息、股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双方签字盖章、日期、等等。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
公司合作入股合同,到期未续签的话各方可以通过补充协议延长合同期限。如果投资合同到期,各方当事人可以继续签署补充协议,来延长合同期限。法律上,没有续签但是仍然按照原合同的权力和义务继续履行,合同成立生效,如果公司在存续期间内仍在,合同应该是继续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
公司合并后,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给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或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
结合现行公司法,答案应该并不绝对,也就是说,只有合并或者分立涉及到原公司需要解散的,那么就涉及清算问题。举例子来说,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C公司,那么A和B都要清算;B合并入A公司,B公司要清算。A公司分立为B公司和C公司,A公司要清算,A公司分立为A公司和B公司的,那么A公司就不涉及清算。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
公司股东退股的方式: 1.股权转让。 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 2.公司减资。 通过公司减资来实现股东退出,其实质是公司回购了退出股东的出资。也就是说,公司以其减少的注册资本购买了股东的出资从而实现了股东的退出。比较适合于公司其
公司注册流程: 第一步核准名称。 时间:1—3个工作日。 操作:确定公司类型、名字、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比例后,可以去工商局现场或线上提交核名申请。 结果:核名通过,失败则需重新核名。 第二步提交材料。 时间:5—15个工作日。 操作:核名通过后,确认地址信息、高管信息、经营范围,在线提交预申请。在线预审通过之后,按照预约时间去工商局递交申请材料。
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54条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