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书和离婚证具有同等效力,但离婚调解书不等于离婚证,法律意义不同。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在事实清楚的基础上,分清是非,进行调解。 第九十七条,调解达成协议,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
房产分割分为以下情况: 1、一方父母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双方父母出资购房,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3、一方婚前购买房屋,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4、以按揭贷款方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分割夫妻共同财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30%比例给付。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民事法律行为民法总则中有效的条件有以下: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依据】《民法总则》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给付扶养费,有扶养能力的一方必须自觉履行这一义务。 《婚姻法》第二十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不管有没有结婚证,亲生父母对子女都有抚养的义务。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子女探视权10岁不终止,如果行使探视权一方出现不适合探视的情况,可以要求暂时中止其探视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夫妻离婚,一方可以放弃抚养权,但是要支付抚养费用。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无业人员支付抚养费数额参照有固定收入的比例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
法律上自行抚养一般是到子女18周岁,但是根据《婚姻法》第21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则侵害了对方的财产处分权。
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一说,办理了离婚手续,作出的财产分割,一旦分割完毕那么这就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了,即使之后双方又有复婚的行为; 那这样的财产也不会因为重新缔结了婚姻关系,而让个人财产又变为共同财产。所以离婚之后又复婚的各自的财产还是属于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