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
离婚婴儿抚养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
子女无监护证明是指户籍所在地对儿童无监护条件,这里的无监护条件的人,是特指需要进行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父母,因他们一方或者双方都在某地大城市打工,在家乡的孩子没有人照顾,称为自身没有监护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
没结婚生孩子后分手了抚养费标准是: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
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协议离婚如果已经办完了不可以反悔,已经离婚了就不可以再申请调解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八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一)询问病史。 (二)体格检查,包括内科检查、生殖器检查和实验室检查。 1、内科检查,就是全身体格检查。 2、生殖器检查,在于发现影响婚育的生殖器疾病。 3、实验室检查,除了血常规、尿常规、胸透、肝功能和血型外,女性作阴道分泌物找滴虫、霉菌,必要时作淋菌涂片检查;男性作精液常规化验。 4、必要时,还要作智商测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七条规定:
婚姻被确认无效后,对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婚姻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二条: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
在我国未成年人被讯问时监护人需要在场的。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 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他对应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讯问、审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询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应当
我国离婚的方式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协议离是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
离婚时不能分的房产:(一)用他人身份购房。(二)买二手房未过户。(三)受赠、继承未过户。(四)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五)以孩子名义买房离婚时不能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结婚证撕毁的,需要到原发证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办结婚证,凭借补办的结婚证办理离婚事宜。 【法律依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