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双方就孩子探视权达成协议,法院可以直接就达成的协议进行判决。 2、只有一方提及孩子探视权,或者双方都提及,但双方在达不成协议,法院可以根据案情直接进行判决。 3、双方自愿离婚后或者离婚判决中未涉及探视权,一方可以就探视权问题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处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如果是在离婚诉讼中发现对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男方争取抚养权的方式如下: 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的。 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3、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亲生活的。 4、已作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5、
女方可以不退还彩礼,但以下三种情形女方应该退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法律依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部给予适当帮助。 经济帮助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没有住房的,可以住房的使用权或产权帮助解决住房问题; 2、有其他生活困难的,可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其数额可按提供帮助的一方的实际负担能力决定。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
离婚财产分割的注意事项: 1、尽可能的保存好有效的证件、财产凭证等; 2、个人财产及物品妥善保管; 3、注意保存或取得与婚姻诉讼有关的证据。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
结婚半年男方要求离婚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或找有关部门调解,对方提起离婚诉讼的; 根据《婚姻法》第32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接受遗赠有时间限制。如果受遗赠人在法定时间内不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其继承权就不再受法律保护; 如果遗产承受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继承权受到侵害,不在法定期间起诉,就丧失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保护的权利。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
双方离婚时,法院会根据夫妻财产分割的一般原则判决房子的归属。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双方对房子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判。当房子属于一方婚前财产时,归一方所有,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补充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条:
(一)是公民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二)是公民与集体所有制组织之间的遗赠扶养协议。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三十一条: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
离婚后行使探视权的时间法律上并没有具体规定,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可由法院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房产可以转给未成年子女。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未成年孩子。 只不过在孩子未成年以前,房子的监管权由抚养孩子的这一方实质拥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