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年满18岁监护人一般是不需要履行义务了,年满十八岁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无需监护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二十三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第三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护关系终止: (一)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三)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夫妻登记离婚要具备的条件如下: 1、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是已经办理结婚登记的合法夫妻,能提供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2、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的男女双方本人自愿真实意思表示;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
离婚隐藏或转移存款的常见手段如下: 1、隐匿存款事实,或隐匿存款账户; 2、将共同存款存于他人名下,造成法院不能处理的尴尬局面; 3、将自己名下的存款取出,声称已消耗完毕或大部分用完;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
订立录音遗嘱的方法如下: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并亲自叙述遗嘱的全部内容;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录音开始时,遗嘱人、见证人必须分别说明自己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职业、所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住址;等等。 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 2、遗嘱见证人应当是能够理解遗嘱的内容、懂得遗嘱所有文字的
订立遗嘱的注意事项如下: 1、必须由遗嘱人亲自制作; 2、必须请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作证; 3、遗嘱见证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等等。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规定,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
法院离婚财产判决标准原则如下: 1、男女平等原则; 2、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3、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等等。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订婚不是结婚的必要手续,订婚,又称婚约,依照我国民间习俗,通常结婚前先有订婚之仪式:订立婚书、交换礼物、或立媒妁人等。但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订婚并不是结婚前必备之程序,不经订婚之婚姻,不失其婚姻之效力。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五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婚姻法》第六条,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夫妻中的一方出轨是可以离婚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
女方要离婚一般是要在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如果原被告在同一个城市是可以向所在地法院起诉的。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
非婚生子女法律规定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未婚生子孩子抚养费的支付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由法院进行判决。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人民法院宣告婚姻无效的后果如下: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