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赠与合同公证后可以撤销,可以撤销的法定情形为:
(1)被赠与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被赠与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被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任意撤销权及其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2-08-12 14:21
2022-08-12 11:33
下列赠与合同可以撤销:
1、赠与财产的权利尚未转移,赠与人享有任意撤销权。但赠与合同经过公证或具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除外;
2、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3、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4、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2022-08-12 16:30
根据《民法典》规定,以下这些房屋买卖合同能撤销:1、因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而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2、显失公平的房屋买卖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
2022-08-12 16:55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可以收回。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2022-08-12 17:31
赠与合同经公证后一般不能撤销,除非出现了以下几种法定可撤销的事由:(一)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